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服装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被我院拟录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包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已在我校参加复试体检的校内考生无需重复体检。
二、体检要求
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自行前往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须包含:身高体重、内外科、眼科视力、辨色力、血压、肝功能5项(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和总胆红素)、胸片等项目。
三、体检结果反馈
考生体检完成后,请于4月30日前将纸质版体检报告寄送至我院,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邮箱fzxy_yjs@zstu.edu.cn。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电子版体检报告请扫描成一个PDF,附件和邮件命名格式: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体检报告,如:103382200000000-赵四-设计学-体检报告。
四、邮寄方式
考生请通过EMS邮寄纸质版体检报告。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泰路8号浙江理工大学(临平校区)服装学院7-545办公室
电话:0571-86843511
联系人:周老师
服装学院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