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表彰在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取得显著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并为下一轮省级、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做好准备,学校将在下学期开展201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评选工作。
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范围包括在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成果,重点奖励创新性强、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单位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切实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请各老师高度重视,利用暑期,认真思考总结梳理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加强整合,做好申报推荐准备。学校将于下学期开学初正式发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教务处联系人:徐宇清,电话:8684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