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二)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在国家基金委网站挂出)、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网址:http://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需提供申请人姓名、电子邮箱、职称等信息),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指南》将于2015年1月初在国家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挂出。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特别是其中的申请人条件和申请人限项规定部分。同时,申请不同科学部项目的一些特殊要求,都在《指南》中作出说明,特别需要关注是申请管理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医学科学部的申请人。
(三)项目申请书撰写事项。
1、申请人仔细阅读并按照《指南》->“申请须知”->“申请书撰写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书中经费预算要求:
①、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各部分预算将不设比例;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经费一般按照项目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500万元以下部分按照20%的比例实行总额控制。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②、申请项目资助强度请参考《指南》中各学科的介绍(各科学部相关类型项目资助强度可能有所不同)。《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
③、申请书经费预算分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两部分:预算表中的各预算栏目说明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预算说明中需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④、原则上不得购置仪器设备,如确有必要购置的,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进行单独说明。合作研究经费应对合作研究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