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实验室:
根据《中共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系主任、实验室主任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法》(服装党〔2021〕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进行服装学院现职科级干部换届选任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要求,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学校“争千进百创一流”的目标任务,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忠诚干净担当的学院中层干部队伍,为学院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
三、换届范围与任期
(一)全公开面向全院在编在岗教职工选拔任用。
(二)每届任期四年。
四、岗位及职数
本届聘任岗位及职数见附件1。
五、选拔任用条件
(一)担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实际有效开展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了解高等学校办学的一般规律,有胜任岗位工作的实践经验、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独立开展工作,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4、具有正确的权力观,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公道正派,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较强,群众基础较好。
5、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心胸开阔,能顾全大局。
(二)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担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系副主任,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担任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在校工作经历。担任系副主任的,在校工作经历时间不做限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系主任、实验室主任原则上要求在职期间能任满一届,聘期为四年。
5、符合任职年龄的系主任、实验室主任,继续聘任原岗位的,视同符合该岗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6、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在任职资格上适当放宽、破格任用。
六、换届工作程序
(一)公布岗位、任职要求。
(二)应聘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个人自荐填写附件2的自荐表;报名须在4月2日16:00前把相关表格书面稿投至学院行政办公室(19号楼519)门口票箱(电子稿发至fzxy@zstu.edu.cn)。
个人自荐最多可报2个岗位,要明确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三)资格审查。学院党委会同行政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民主推荐相关情况,结合应聘者综合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在充分酝酿沟通的基础上,学院党委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组织考察。
(五)决定拟任人选。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评、考察情况,综合考虑人岗相适度等因素,充分酝酿,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对所有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对公示公告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以及上级组织同意的,正式行文聘任;安排对提任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七、时间安排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
八、组织领导
本次换届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成立现服装学院中层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善晓、刘正
成 员:方水明、冯荟、须秋洁、张晓夏
九、本方案由服装学院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现职科级干部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
1、浙江理工大学服装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岗位自荐表
2、服装学院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换届岗位及职数一览表
3、服装学院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换届工作进程表
服装学院党委
2021年3月23日